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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宣言 Party Declarations

  1993年《社青團古來反貪污宣言》  
  馬來西亞自1970年以來,因貪污、財務醜聞和舞弊事件損失了兩百七十億零吉。如果將這筆款項平均地分配給一千八百萬名馬來西亞人民,則每人將獲得一千五百零吉。為了終結這種金錢政治,社青團呼籲向貪污宣戰,其中包括促請:

(一)全體政府成員不但要公佈財產,也要立法禁止累積不尋常財富;
(二)杜絕經政掛鉤,嚴禁政府成員涉及商業活動;
(三)反貪污局應獲得自主權及只向國會負責或接受國會的審核及監督;
(四)貪污罪名成立的全部財產應被充公。

 
     
  1992年《社青團宣言》  
  為了塑造一個擁有獨立及批判精神、具是非感、愛心、英勇、衝勁及肯為民主、正義、和平和自由犧牲的馬來西亞青年,本黨「社會主義青年團」(社青團)在1991年莊嚴承諾,為落實以下八大青年綱領而鬥爭:

(一)恢復1957年獨立時聯邦憲法所保障的權利,作為朝向人民憲法的起步;
(二)力爭平等的權利、更多機會和參與空間;
(三)開拓積極的人力發展;
(四)落實人權、自由與民主;
(五)承認保護環境和消費人的需要;
(六)實現一個民主社會主義的「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
(七)反抗剝削;
(八)建立道德與倫理觀、公信力與責任感,進而消滅貪污並促進國民團結。

 
     
  1992年《婦女組丹絨宣言》  
  為了提高各民族、各社會階層婦女的權利,協助她們從被動與服從的枷鎖中解放出來,以在國家所有領域扮演更重要角色,本黨婦女組特在其1992年的《婦女組丹絨宣言》中,訂下六大基本鬥爭綱領,作為積極開拓馬來西亞婦女解放運動的指導原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反對任何對付婦女的暴力行動、剝削與歧視;
(二)平等地對待婦女勞動以及為女性工人提供更佳的保障;
(三)修改所有關於性別歧視的法律;
(四)設立一個由內閣部長領導的婦女事務部;
(五)有效地改善社會上一般衛生保健設備,特別強調婦女衛生保健方面的需求;
(六)重申婦女解放的鬥爭是實現全國民主與人權不可或缺的環節。

 
     
  1992年《丹絨宣言》  
  《丹絨宣言》是民主行動黨光榮鬥爭25年的一項重要的階段性總結文獻,為我們黨提供了再出發的前瞻性指導綱領。有關宣言深化了我們黨對自由、民主等理念在新時代的再認識,以強化我們黨對這些一貫以來所信仰的基本價值觀和政治原則在實踐上的合理性與科學性。

《宣言》重申了本黨身為國際民主社會主義運動的一份子,誓為創造人類更美好的社會而團結一致,共同抗拒專政、獨裁、貪污、剝削與壓制等行動。

此外,《丹絨宣言》亦重申了本黨對馬來西亞的承諾,即在馬來西亞這片國土上,每位公民都應該不分種族及階級,彼此享有合法平等的地位。《宣言》旗幟鮮明地表明本黨對捍衛民主人權的堅決立場,並為此而提出了若干具體的和平方案以監督及制衡國陣政府。

與此同時,《丹絨宣言》也是本黨依據民主社會主義理念,誠懇地表明了本黨對私營化、勞工、婦女、青年、環保、文化、教育、鄉區貧窮與外交政策等問題的立場,同時更宣示了民主行動黨在經歷內部革新、面對未來新的挑戰和鬥爭方面充滿了無比的勇氣與信心。

 
     
  1981年《八打靈宣言》  
  《八打靈宣言》重申民主行動黨是通過和平、民主和依循憲制的鬥爭,以達致締建一個民主社會主義的「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目標。在本宣言提出之際,正值是美蘇兩極對峙格局下嚴重威脅東南亞區域安全的危機時刻,故它更凸顯出本黨致力於創立一個超越種族藩籬、人民內部團結和諧、大家擁有一致認同意識的國家,繼續堅持為捍衛領土的主權與獨立所作出的努力是何等的高瞻遠矚。

宣言認為,馬來西亞的建國目標必須把不同的種族融匯成一個新的馬來西亞人,同時在國民生活的所有領域提倡與實踐民族平等、容忍禮讓與同舟共濟的精神。

此外,宣言也重申國家新經濟政策必須摒棄「固打制」,並且鞭策政府重視鄉區貧窮、土地擁有權、人力資源的培訓及為人民提供基本公共措施等問題的迫切性,以消除階級兩極化的現象。

《八打靈宣言》針對締建一個廉潔、有效率以及體恤的政府提出了許多建設性方案,尤其是對肅貪和促進國家民主化過程的具體步驟,迄今仍具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1968年《文化民主政策》  
  《文化民主政策》把「多元文化」視為國家力量的泉源以及集體文化的基礎,而不是爭端與不和的導火線。

「文化民主」主張讓所有不同的文化立場,在多元社會中自然地交流和發展,因為這是達到穩固及維持國家融洽的最佳辦法。

《文化民主政策》的具體內容主要有:無條件地接受馬來語為國語;恢復英語的官方語文地位;給予華文和淡米爾文官方地位,包括允許在國會及州議會自由地使用這些語文;平等對待國內巫、英、中、淡四大源流學校;提高英文與數學的教學質量;以及大學入學資格應以考試水平而非種族因素為篩選標準。

《文化民主政策》集中體現了民主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理念以及多元文化主義的精神。

 
     
  1967年《文良港宣言》  
  《文良港宣言》申言本黨堅信一個多元種族社會的建國過程,必須實行種族平等的原則。

由此,本黨堅決反對把公民劃分為「土著」與「非土著」。在文教政策方面,本宣言強調要尊重憲法精神,即在堅定地為接受、宣揚及發展國語的同時,也要保障國內其它民族自由使用他們語文的權利。

宣言指出,在解決城鄉地區經濟與教育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時,必須摒棄種族因素,並且認為,消除各族之間的經濟不平衡才是作為在一個多元民族社會中促使國家融合的正確途徑。

宣言最後也承諾,本黨將獻身於建設一個具創造性與和諧的國家,而這也是為全民作出避免國家步上解體分裂道路命運的另一種正確選擇。